关键词:医疗+养老 医疗+养老产业
中投顾问:未来5年中国医疗+养老产业影响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要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发展智慧养老。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二)PPP模式有利于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
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政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政府积极参与和扶持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政策上予以补贴,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国医养结合正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萌芽阶段,医养结合采用这种PPP模式,将会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领域形成强刺激,不仅能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有机结合,还能有利于政府及企业更好地推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有助于整体提升我国“医疗+养老”的融合深度和行业发展水平。
(三)“上海经验”为其他地区发展医养结合行业提供了借鉴
在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在设施布局上体现医养结合,在养老设施建设布局时,与医疗设施通盘考虑、就近安排。鼓励有一定规模的、新建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在服务上体现医养结合,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根据统一评估后确定的不同照护等级,整合社区居家老年照护、机构老年照护和老年护理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匹配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和护理服务。在队伍上体现医养结合,统筹老年护理机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将其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规划中。充分发挥民政、卫计、人社等部门的培训资源的作用,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框架内,建立健全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相衔接、涵盖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内容的老年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体系,完善岗位薪酬激励制度。在政策上体现医养结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录用专业医护人员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医保支付政策,形成老年护理机构(包括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居家医疗护理的合理医保支付梯度政策。研究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补需方”的财政补贴机制。
上海在社区开办大量托老机构,并通过社区将医疗服务延伸到家庭,政府同时推进长期医疗护理计划,即在医保基础上增加护理保险。这些政府推动发展医养结合方面的经验,为其他地方的政府发展医养结合行业提供了借鉴,对于带动行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不利因素
(一)医疗养老领域人才缺口大
一方面是护理人员的缺失。我国老龄化人口不断增加,相比其他国家而言,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缺口尤为巨大,本就无法满足当前养老需求,再加上养老护理人员面临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劳动强度高、工作环境舒适度差等现实困境,很少有受过高等教育同时又具备医疗护理技能的专业性人才愿意从事与医养结合及临床护理等相关工作。另一方面是复合性管理人才的缺失。特别是社区、机构养老,需要强大的运营管理能力支撑,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即便有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去管理团队,但往往在康复和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又显得吃力,恰恰这些都是门槛极高的;而符合要求的专业化医疗康复领域的人才,其运营管理能力又相对较差,很少有两者皆通的人才,因此这个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也十分稀少。
(二)与医院的结合模式还需摸索
医疗+养老产业的特色就在于“医”,要真正解决医养结合问题,在养老机构中,本身就要设置医护团队、配备基础医护资源,以融入到实际养老工作中,解决养老者的基本需求,在出现重大疾病时,才能够全面有效对接医院。但当前大多数养老机构可以提供的医护资源有限,虽然很多较大规模的养老机构与附近大型医院签定了合作协议,但合作协议中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不够细致明确,而且缺乏有效监管和问责,很难确保老年人突发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距离实现真正的有效对接还有一段距离,使得养老服务能力不高,资源分散无法共享,养老机构与医院的结合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缺乏完善系统的医养结合监管体系
长期医疗保险护理制度中,尚未建立部门责任明确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尚未建立沟通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对老年人的医护照料质量建立统一的评估机制。长期医疗保险护理制度中,医护照料所产生的费用由医保统筹账户支付,在缺乏评价和监督的情况下,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目前从国家及地方已经出台的各级政策来看,现有的健康养老及服务提供的有关规范主要集中在对机构的服务人员、设施、房屋等硬性条件的规定上,欠缺对于服务质量的规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