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电子商务

中投顾问:未来5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影响因素的分析

作者:中投顾问 时间: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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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利因素

  (一)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强大、运作高效、服务优质”的电商物流体系,这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商物流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电商物流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要以新理念引领发展,激发电子商务市场活力,不断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积极营造宽松的电子商务创业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坚持通过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开放、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规划》确立了“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0万亿元、网上零售总额10万亿元、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三大发展指标。《规划》的出台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了明确的政策导向。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案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将有效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二)数字技术驱动电子商务产业创新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为电子商务创造了丰富的应用场景,正在驱动新一轮电子商务产业创新。新技术应用催生营销模式不断创新。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个性化场景,实现了针对不同消费者的定向导购和促销;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逐步成熟,缩短了消费者与商品的视觉感知距离,提升用户体验,辅助交易达成。新技术应用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从无人便利店、零售体验店、智能门店、互联网门店、社交电子商务等方面积极搭建数字化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电子商务向智能化、多场景化方向发展。

  (三)电商物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为提高电商物流效率和服务满意度,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纷纷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各自物流平台进行整合,无人机、无人仓、无人车等技术全面启动应用,联盟和智能化统筹的模式布局更加广泛。邮政智能分拣机器人批量上岗;京东武汉亚洲一号“无人仓”、华北物流中心AGV仓、昆山无人分拣中心相继投入使用,京东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全流程无人仓正式启用;菜鸟网络通过电子面单、智能分单超级机器人仓库、末端配送机器人完成物流网络的智能化与自动化搭建,并通过大数据和智能技术照能中小商家和中小物流。近年来,新技术、新模式在电商物流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使得物流快递效率和覆盖率得到加速提升,电商物流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不利因素

  (一)行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一方面,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继续加强。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市场集中度逐年提高,当前市场竞争异常剧烈。一是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争夺数据资源,极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二是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激烈竞争,也很可能引发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近年来,上述破坏电商行业市场秩序的行为时有发生,查禁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将是电子商务领域长期、艰巨的任务。

  另一方面,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有待完善。当前,电商企业所获得数据信息不仅是其推动自身发展的重要资源,其中还包括了消费者的大量个人信息,由于电商企业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所以可能会受到黑客或不法分子的袭击,从而造成消费者信息的泄露,导致企业和顾客之间的产生信任危机,阻碍企业的发展。尽管国家出台了数字化集成规范、信息安全标准等相应规范标准,但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高新技术的全面发展和快速普及,信息安全形势将愈发严峻,电子商务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依然面临重重挑战。

  (二)电商数据分析的运用程度较低

  一方面,由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尚未完全成熟,电商企业获得的数据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错误或者偏差,而想要筛选出真实有用的信息又不得不面临成本较高的问题。大数据本身不是免费的,信息获取和收集均需要花费成本,且获得的大量信息对使用者而言并非全部有效,分析和加工大数据同样需大量时间精力、人力物力等资源,电商企业在大数据信息收集和分析上存在较多问题。

  另一方面,企业无法灵活有效地运用大数据。目前许多电商企业依然按照直觉来判断及分析数据。尽管大数据时代有着其独有优点,但大数据来源和形态庞大且十分复杂,且数据类型零散多样,如果电商企业无法清晰地认识大数据并对其进行有效分析利用,就难以将大数据的优势运用到实际企业经营和决策中去。

  (三)市场监管难度提升

  近年来,电子商务创新层出不穷,针对新模式、新业态的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催生的大量新模式、新业态,使得现有政策制度难以适应,相关的监管措施、约束政策、行业规范机制仍相对滞后于产业发展,法律及监管体系也不完善。传统监管措施难以有效查处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下监管也不适应线上的业态,如网售假货无法现场查验、取证,且追溯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过度监管和监管不当又将会束缚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活力,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种创新网络商业模式缺少明确的规范和解析,适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规制环境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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