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IPO注册制 IPO实体经济
IPO注册制能救实体经济吗?
作者:中投顾问 时间:2015/11/27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与现行的核准制相比,注册制下的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即不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做要求。
那么IPO注册制又将如何影响实体经济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回到IPO的本质。IPO也叫首次公开募股,是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的活动,也就是说IPO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而注册制就是通过影响企业的融资行为,进而对实体经济产生作用。注册制要对实体经济产生积极作用,必须基于三个方面的假设:亟需融资的企业能够更为便利地获得资金;企业获的融资要具有成本优势;第三,企业获得的资金能够用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首先,我们看第一个假设,注册制能否让亟需融资的企业更为便利地获得资金呢?答案是肯定的。核准制下股票发行门槛太高,真正融资难融资贵的中小微企业根本就不够资格,而能够在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都是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以及融资不难不贵的所谓好企业。而注册制的核心就是“只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取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这对一些成长性好,但亟需融资来支撑发展的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对于企业融资的成本问题,注册制也是有着积极作用的。核准制下,谁可以融资、以什么价格融资、融多少资是由政府监管部门来判断。而注册制的推进就是要将这些交给市场,即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这对于处于发展的初期,但前景好的企业及产业而言,将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第三,从对资金的去向来看,注册制是无能为力的。企业的目的是追逐利润,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作为一个理性的市场主体,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融到资金以后,可能会从事两个方向的投资:一是用自己的现金把股票买回来,以做高股价;二是投资其他的资产市场,或投资理财产品,而不敢在当前盲目进行本业扩张。而这两种选择,对实体经济而言,无疑是没有积极作用的。
总的来说,IPO注册制是改革向前推进的重要一步,对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实体经济的改善需要系统的经济环境转变,注册制只是其中一环,它能带来融资的便利和降低融资成本,却不能影响企业投资方向的决策,也就注定它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是有限的。
以下为原文
IPO新规不为人所注意的变化:注册制“悄悄”开练华尔街见闻
上周IPO重启带来的另一个重要话题,无疑是也被“暂停”了的注册制改革。
按照此前的说法,注册制会在今年的9月份推出,最迟也不会超过今年年底。而随着股市步入震荡阶段,注册制的声音也消失殆尽了。
但根据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IPO规则在独立性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一、取消禁止同业竞争的要求
二、取消禁止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的要求三、取消其他独立性方面的要求
四、取消对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
上述改革不再将“独立性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作为发行上市的门槛,但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相关办法还强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核查把关责任,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投资价值,审核工作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发行人的质量优劣和投资价值由市场决定,监管部门不对其“背书”,也不对持续盈利能力做判断。
有分析认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独立性问题,是历年企业IPO被否的主要原因,此次巨变对众多拟IPO企业来说,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松绑。
“将‘独立性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不是降低监管标准,而是通过信息披露强化约束,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解释称,通过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如实披露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这些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可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第一财经日报 》援引券商分析师称,“现在是过渡期,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给市场一个预期,预计明年有望推出注册制。”
从审批制到注册制,最大的变化是审核重心从实质审核向信息披露过渡,而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就在多个方面落实以信息披露中心的思路。
证监会放权的同时,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也在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中得到强化。本次改革,将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监会还计划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认定标准,从严监管审计机构执业行为。
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审核,监管侧重事中事后,市场各方归位尽责,也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理念。
“将重心转向信息披露监管和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为注册制的临门一脚提供了超前的政策准备。”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经济参考报 》记者表示,此次改革将IPO审核转向了信息披露质量的审核,这是十分关键的一点,相对淡化了过去程式化的行政审批,更多强调信息披露将成为IPO审核的重中之重,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真实性是注册制下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