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的准则,在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我国的资产评估报告与国际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存在较大的差别,主要是由于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初期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所致,即评估报告是为了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能够较好地了解资产评估情况,便于其管理工作,因此报告也主要围绕管理部门的要求而完成。我们国家的资产评估报告,比较多的是从报告的格式、内容等这些角度上来做出规范的。但是,评估报告中却往往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内容。比如评估的假设、评估的价格前提、价值类型、定义,评估责任的界定等,在这些方面我国可能不是特别规范,国际资产评估报告值得我国资产评估业很好的借鉴。国际资产评估准则(IVS)和美国专业评估执行统一准则(USPAP)对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都是从报告类型与报告要素来进行规范的。而我国对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则是从基本内容与格式来进行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应该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明相关附件。
报告内容的基本框架:
目录
第一章 评估报告类型
第二章 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三章 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第四章 评估目的
第五章 价值类型
第六章 评估基准日
第七章 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第八章 评估依据
第九章 评估方法
第十章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第十一章 评估结论
第十二章 声明
第十三章 评估报告日
第十四章 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第十五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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